“9月1日以后,把医保卡拿到任何一个医院去备案,产检免费!”日前,小王收到朋友发来的这条信息,这让她感到半信半疑。
备案后,产检真的免费吗?对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带来哪些变化和调整?为此,记者特地采访了玉林市医保局。
门诊产检纳入报销,最高报1500元
《办法》规定了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中,参保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支付标准为:顺产4500元,难产5500元,比原标准分别提高了1500元。对多胞胎顺产和难产的,分别提高了1000元,达到5000元和6000元;怀孕未满4月流产的从原800元提高至1000元,满4月流产的从原1500元提高至2000元。输卵管复通术从1500元提高至2000元。此外,生育医疗的各项报销支付费用都普遍得到提高。
对于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支付标准的50%由生育保险支付,例如顺产2250元,难产2750元。
延长参保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
“《办法》延长参保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玉林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参保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生育津贴,对于难产或施行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在此基础上,生育一孩、二孩的,生育津贴支付期限延长30天达到128天,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再延长30天,达到158天。参保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全区生育保险政策的统一规范,切实减轻了生育成本负担,受到很多孕妈的称赞。市民黄倩9月底刚生完二胎,切身感受到了新政策带来的好处。“真的很幸运,能赶上新政策实施的优惠。”黄倩告诉记者,两个孩子都是剖腹产,一胎只能报销4000元,二胎报销了5500元,不仅享受到提高的生育费用报销标准,还赶在9月享受到了产检报销实惠,总共减少2000元左右的费用,进一步降低生育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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