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报国 无上光荣! 北流市2023年下半年征兵公告
强军战歌风中扬,立志从军卫国防;有志北流好儿女,携笔从戎铸英豪。目前,我市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希望有志青年踊跃报名应征。
征兵信息
一、征集时间 根据年度征兵工作安排,下半年征兵从7月开始,9月底结束。具体以全国征兵网通报时间为准。
二、征集对象 应(往)届大学、高中(中职中专)毕业生。
三、征集年龄 高中(中职中专)男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研究生放宽至26周岁。女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
四、征集体格最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视力:应征男女青年的双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征集程序 ①网上报名——②初审初查——③体检政考——④走访调查——⑤预定新兵——⑥役前教育——⑦审批定兵——⑧张榜公示——⑨批准入伍。 应征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上报名后,再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武装部备案。
六、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晚上十点前上床休息,避免熬夜,保证充足、高质量的睡眠。 2.饮食应清淡、均衡,不吃过于油腻的食物,少吃辛辣食物,可吃些粗粮、水果、蔬菜等。 3.不喝酒、不吸烟、多喝水、勤排尿。 4.体检前一天要洗澡,切忌抹擦重味的沐浴露。 5.体检前天晚上宜清淡饮食,肝功能检查需在空腹状态下抽血,查检B超需保持空腹。 6.体检期间患病(感冒、发烧等)应事先和医生说明情况,便于根据体检项目调整复检时间。 7.着舒适内衣裤、干净鞋袜,外衣易穿脱,不佩戴金属饰物、挂件等。 8.体检前慎用药物:镇痛药、止咳药、止泻药、感冒药及含可卡因、麻黄碱等成分的药品,避免被误诊。
七、政治要求 1.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的青年。 2.因编造、散布、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组织;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违法行为;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笃信宗教,拒不退出宗教组织;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等违法违纪的,不得征集入伍。
八、经济待遇参考 1.义务兵前两年,月津贴费为1200元左右,地方优抚金40000元左右;服役第三年起工资从6100元起步;服役第六年起工资从7700元起步;服役第九年起工资从9000元起步。 2.大学生可享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不超过16000元,高级技工毕业生按照专科生限额标准一半发放学费和生活费补助2年,退役参加本市就业培训者可报销4500学费。 3.北流入伍本科以上毕业生奖励1万元,专科毕业生奖励8000元;高原、边疆艰苦地区优抚金翻倍。
九、退役就业服务 1.服役12年、立二等功以上、战时立三等功以上、烈士子女等由政府安排工作。 2.政法干警按培养计划的20%左右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3.公务员、事业单位岗位面向服役满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专项招录。 4、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可视为应届毕业生。 5.退役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6.免费培训职业技能,高校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考退役军人或者直接免试就读。 7.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工龄)并计入基层工作年限。 8.自主创业可申请小额低息担保贷款。 9.未及时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0.政府将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纳入“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项目,提供创业场地、资金、服务等支持。 11.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或职工退役后可复职复工,调动不受基层工作年限“3年或5年”限制。 12.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拿出5%的新招录岗位,专招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13.适当放宽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 14.专武干部缺编岗位定向招考大学毕业生士兵,鼓励返乡大学生士兵参加村居“两委”班子选举。
十、优抚优待 5.家庭悬挂光荣牌,退役后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 6.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7.公共文化设施、公园、景区等,军人及家属按规定减免门票等优待。 8.国家建立军人礼遇仪式制度和军人荣誉体系。 9.三等功以上发放“功臣之家”牌匾和2000至10000元奖金。 10.凭制发的军属证件享受法律规定的优待保障。 11.国家对军人子女予以教育优待,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12.军人配偶从事个体经营享受国家规定优惠政策。 13.军属随同出行可享受优先购买车(船)票、乘车(船、机)服务。 14.银行免收军人军属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转账费等。 15.军人配偶享受每月500元军属荣誉金、年满60岁父母享受每月600元赡养费。 16.自主就业发放一次性补助(军地每年约9000元)。
十一、升学深造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规模每年8000人以上。 2.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硕士研究生初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复试和录取。 3.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初试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上半年批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完成课程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 5.大学生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6.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视为毕业实习经历。 7.专科大学生(含新生、在校生)退役后免试读本科或成人本科。 8.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 9.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
十二、玉林市激励高素质人才参军人伍的措施(摘录) 1.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每年拿出录用计划(人民警察职位除外)10%左右的名额,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2.在玉林市入伍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享受考试加分优待政策。 3.对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在玉林市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的,采取“先考试录用、后留编入伍、待退役定岗”的模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即“带编入伍”。 4.对在玉林市入伍服义务兵役且未被退兵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毕业生(需同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国家认可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高级技工毕业生”),且当年被国防部征兵办公室计入大学毕业生的,给予适当奖励,所需经费列入县(市、区)财政预算。 5.我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取得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编干部职工在玉林市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享受高校毕业生入伍一次性鼓励金的同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增发一次性鼓励金。入伍后保留人事或劳动关系并于次月停发相关工资、奖金和各种补贴,从批准退役之日起30日内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工资福利待遇从报到上班之日起重新核定。服役时间计入本人工龄,服役经历等同基层工作经历,在本市范围内调动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在入伍所在地城区工作。 6.对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等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罚决定,同级兵役机关将违法履行国防义务行为推送公共信息平台予以惩戒。
十三、学费资偿程序 第一步,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第二步,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第三步,学生在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第四步,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十四、廉洁征兵纪律规定 (一)“十个不准” 1.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征集任务要按规定全部分配到位,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 2.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3.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4.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5.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6.不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7.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委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讯工具等。 8.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9.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纪问题。 10.不准换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二)“十个严禁” 1.严禁利用职权便利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 2.严禁私自截留、挪用和私分征集名额。 3.严禁擅自放宽征兵条件、降低征兵标准、简化征兵程序。 4.严禁违反公开公示规定搞暗箱操作。 5.严禁帮助应征青年编造虚假信息、提供不实证明。 6.严禁单独走访或约见应征青年及其家属。 7.严禁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应征青年及家属钱物。 8.严禁接受应征青年及其家属安神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9.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权限私自定兵、随意调整兵员去向。 10.严禁在接送新兵中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
十五、郑重提醒 当兵靠能力,没“关系”没关系 体检有标准,小“意思”没意思 政考有要求,双“合格”才够格 定兵讲原则,走“后门”没有门 征兵是职责,想“感谢”不用谢 随时要警惕,“兵贩子”是骗子
所有应征青年必须通过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报名,经过体检、政考“双合格”,参加役前教育、审批定兵后方能参军入伍。应征入伍靠的是自身过硬的条件,没有什么捷径可以走。如发现应征青年及家长有违反廉洁征兵行为的,一律取消应征青年入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纪律责任。在应征过程中应牢记三点: 1.当兵不需要花一分钱 参军入伍是尽义务、作贡献,不需要请吃一顿饭,不需要送任何礼品,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在征兵体检、政考、定兵等各个环节,如果发现有人违反政策和法律规定,擅自放宽征集条件,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故意刁难,甚至有吃拿卡要、收受钱物等违规违纪行为,请及时举报反映,我们一定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做好举报人保护工作。 2.托关系、走后门都是徒劳 应征入伍有严格的程序、条件、标准和要求,审批定兵也有严格的定兵规范和原则。参军入伍靠的是个人素质,任何“托关系、走后门”行为,都是徒劳的。 3.谨防上当受骗 征兵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新兵入伍名额有限、家长送子女参军心切的心理,以及部分民众对征兵政策、流程不太了解的情况,以部队有熟人、有关系,能开后门等谎言,骗取适龄青年及家长信任,以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任何以征兵之名骗取好处、捞取钱财,只会是骗局,大家千万别相信。
十六、常见诈骗方式 1.谎称自己在军队的亲戚有权定兵。谎称自己在某部队内有将军或师旅团长等级别亲戚,以有权定兵和提供兵员指标为幌子,骗取适龄青年和家长信任,以入伍需要活动经费为由索要钱财。 2.谎称有关系可以通过体检和面试。谎称在医院或其他部门有关系,以可以帮助应征青年顺利通过体检、面试等为借口,骗取钱财。 3.冒充接兵干部或现役军官敛财。冒充前来接兵的“干部”,以能帮入伍青年考军校或提干为由,让应征青年及其家长主动将钱财送给他们。 4.打着当地征兵部门领导幌子敛财。自称认识当地人武部领导或其亲戚是武装部领导,打着能帮应征青年入伍的幌子,以需要活动经费为由索要钱财。 5.以能调换岗位等为由敛财。谎称在部队有“关系”,以能够帮助入伍青年调换岗位、工作调动为名骗取钱财。 6.组织团伙进行诈骗。组织诈骗团伙,一人当"托儿”,以花言巧语骗取应征青年及其家长信任,其他人或冒充人武部干部,或充当前来接兵的“干部”,让应征青年及其家长主动将钱财送给他们。
十七、征兵咨询热线
十八、廉洁征兵监督员
十九、廉洁征兵监督举报方式 自治区廉洁征兵举报电话: 0771-2895451 举报邮箱: gxzzqzbb@163.com 玉林市廉洁征兵举报电话: 0775-2583031、2583032 举报邮箱: 59246472@qq.com 北流市廉洁征兵举报电话: 0775-6220729、6223585 举报邮箱: blrwb6220729@163.com 举报信箱: 北流市新芝路0001号(北流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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