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焦点] 天上掉了一个馅饼给北流一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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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6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上会掉馅饼吗?当然不会。但是北流一男子就相信有这“好事”,结果他用一张卡赚了7001元,却“意外收获”了有期徒刑一年,并判处罚金1万元、追缴犯罪所得。
案情回顾
      2022年4月,谭某某偶然认识到一个“好心人”陈某,饭桌上他俩相见恨晚,陈某:“有幸遇到你这个好兄弟,以后我们就有饭同吃、有财同发,现在你把你的银行卡借给我转账,我不用你的钱,但我很快就会造钱出来的,到时我就给几千文你使”。正好缺钱花的谭某某,正愁着怎样找钱花,觉得自己没有半点损失,又那么容易得钱,何乐而不为?便很爽脆地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信用卡及手机卡“出租”给“朋友”使用,“朋友”将该信用卡用于接收及转出赃款,而谭某某从中获利了70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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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提供银行账户帮助上游犯罪嫌疑人进行支付结算、转移账款,情节严重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最终,谭某某被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追缴犯罪所得上缴国库。
      从“断卡”行动开始后,我国防治和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力度持续增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成为这两年电信诈骗犯罪高发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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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
      为了提高广大群众的反诈意识,不被受骗,检察官在这提醒,请您牢记:
      赚钱虽不易,手段要合法,不要学本案中的谭某某明知对方是通过银行卡实施违法犯罪还出卖银行卡和手机卡。请广大群众谨记,个人身份证、手机卡、个人银行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切勿非法出售、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不要为了谋取高额利益、轻松赚钱,抱着侥幸心理沦为他人犯罪工具,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同时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要贪图不义之财做不法分子的帮凶,否则不仅五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还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甚至让自己锒铛入狱,断送自己和家人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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