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首例行政复议案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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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9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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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会现场。秦毓键摄

  日前,容县司法局制发了全县首份行政复议调解书,以调解方式实质化解了一起林业行政争议,推进多元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推动容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上新台阶。

  2023年2月,黎村镇满垌村村民李某(化名)因不服容县林业局对其没有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私自砍伐其自留山上林木的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向容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期间,李某向复议机关诉称其没有申请砍伐许可证私自砍伐林木确实违法了,但违法的程度及危害性轻微,认为容县林业局作出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过重,请求复议机关能够考虑其作为农民收入低,生活困难,酌情减轻处罚。

  受理后,容县司法局作为容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机构,本着以复议为民为核心,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出发点,在充分详细审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材料的基础上,经征询李某及容县林业局双方意愿,立即启动行政复议调解程序,组织争议双方重新对争议内容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案件事实。经过复议机构的沟通协调,李某与容县林业局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复议机关制定行政复议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至此,一起看似普通的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顺利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容县司法局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始终坚持正确把握行政处罚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采取能调先调、应调尽调的工作方式,为行政争议双方搭建沟通桥梁,在实现教育惩戒目的的基础上,使行政处罚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容县司法局将持续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将公正、高效、为民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目标,建立健全行政争议调解机制,为容县深入实施“一融两强四突破”战略,为推动容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秦毓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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