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维护广大应征青年的合法权益,增强征兵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全市征兵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2023年玉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廉洁征兵特聘监督员及监督举报电话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对征兵工作进行监督。
一、2023年玉林市廉洁征兵特聘监督员名单 二、2023年玉林市廉洁征兵举报电话、信箱 廉洁征兵特聘监督员作为兼职监督人员,主要履行群众监督职能,配合各级征兵办公室及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发现、指出并参与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征兵“微腐败”“暗腐败”问题。如发现任何征兵违法违纪线索或廉洁征兵问题,可直接向上述廉洁征兵特聘监督员进行举报反映。 三、廉洁征兵纪律规定
(一)“十个不准”
1.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征集任务要按规定全部分配到位,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
2.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3.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4.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5.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6.不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7.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委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讯工具等。
8.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9.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纪问题。
10.不准换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二)“六个严禁”
1.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基层征兵工作,或利用职权影响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压力。
2.严禁征兵工作人员参与涉及其子女和近亲属的征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审批定兵等工作。
3.严禁接兵人员回原籍、入伍所在地或配偶原籍所在地县(市、区)接兵。
4.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应征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5.严禁借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土特产等财物。
6.严禁接受应征对象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四、郑重提醒
当兵靠能力,没“关系”没关系
体检有标准,小“意思”没意思
政考有要求,双“合格”才够格
定兵讲原则,走“后门”没有门
征兵是职责,想“感谢”不用谢
随时要警惕,“兵贩子”是骗子
所有应征青年必须通过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报名,经过体检、政考“双合格”,参加役前教育、审批定兵后方能参军入伍。应征入伍靠的是自身过硬的条件,没有什么捷径可以走。如发现应征青年及家长有违反廉洁征兵行为的,一律取消应征青年入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纪律责任。在应征过程中应牢记三点:
1.当兵不需要花一分钱
参军入伍是尽义务、作贡献,不需要请吃一顿饭,不需要送任何礼品,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在征兵体检、政考、定兵等各个环节,如果发现有人违反政策和法律规定,擅自放宽征集条件,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故意刁难,甚至有吃拿卡要、收受钱物等违规违纪行为,请及时举报反映,我们一定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做好举报人保护工作。
2.托关系、走后门都是徒劳
应征入伍有严格的程序、条件、标准和要求,审批定兵也有严格的定兵规范和原则。参军入伍靠的是个人素质,任何“托关系、走后门”行为,都是徒劳的。
3.谨防上当受骗
征兵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新兵入伍名额有限、家长送子女参军心切的心理,以及部分民众对征兵政策、流程不太了解的情况,以部队有熟人、有关系,能开后门等谎言,骗取适龄青年及家长信任,以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任何以征兵之名骗取好处、捞取钱财,只会是骗局,大家千万别相信。
五、常见诈骗方式
1.谎称自己在军队的亲戚有权定兵。谎称自己在某部队内有将军或师旅团长等级别亲戚,以有权定兵和提供兵员指标为幌子,骗取适龄青年和家长信任,以入伍需要活动经费为由索要钱财。
2.谎称有关系可以通过体检和面试。谎称在医院或其他部门有关系,以可以帮助应征青年顺利通过体检、面试等为借口,骗取钱财。
3.冒充接兵干部或现役军官敛财。冒充前来接兵的“干部”,以能帮入伍青年考军校或提干为由,让应征青年及其家长主动将钱财送给他们。
4.打着当地征兵部门领导幌子敛财。自称认识当地人武部领导或其亲戚是武装部领导,打着能帮应征青年入伍的幌子,以需要活动经费为由索要钱财。
5.以能调换岗位等为由敛财。谎称在部队有“关系”,以能够帮助入伍青年调换岗位、工作调动为名骗取钱财。
6.组织团伙进行诈骗。组织诈骗团伙,一人当"托儿”,以花言巧语骗取应征青年及其家长信任,其他人或冒充人武部干部,或充当前来接兵的“干部”,让应征青年及其家长主动将钱财送给他们。
(责任编辑:
钟丹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