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自爱,后悔吗?”广西百色,女孩农某在当地一夜市摊上被陌生男子陈某搭讪,之后两人互加微信,竟然当晚一直喝酒喝到凌晨6点。最终女孩农某喝的不省人事,被男子陈某带回家中发生了关系。(案件来源: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检察院)
事情发生在2022年4月10日凌晨3时左右,在一家夜市摊上,女孩农某正在跟朋友吃饭,却被男子陈某搭讪起来,面对陈某的“真诚和坦率”,两人很快就互加微信。
之后没过多长时间,男子陈某就通过微信,邀约女孩农某某再回到两人搭讪的地方喝酒,而女孩农某,面对陌生人的邀约,非但没有拒绝,还竟然带朋友一同赴约。
就这样几个人一直喝酒到喝到了当日早上6时才散场。等大家都离场后,男子陈某驾驶自己的电动车,直接将已经醉酒的女孩农某带回到了自己位于百色市右江区的出租房内。
到家后,男子陈某不顾女孩农某的反抗,要求与女孩农某发生了性关系。这时候女孩农某才感到事情的严重性,对于男子陈某的强性行为,是极力反抗。
并且在反抗的过程中女孩农某甚至还咬伤男子陈某的右臂肱二头肌,抓伤了其左侧肩膀和背部。但是醉酒状态下,女孩农某又怎么能是男子陈某的对手,最终还是让男子陈某心随所愿,如愿以偿。
事后女孩农某拨打110报警,男子陈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抓。
当然了,本案中男子陈某强行与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了《刑法》上的强奸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依法应当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本案中女孩陈某的行为,也告诫广大青年女性,出门在外,一定要好好保护好自己,懂得自珍自爱,以免“一失足成千古恨”。虽然目前强调人人平等、男女平等,但是遇到如本案这样的事情,最终吃亏的还是女孩。就算最后男子陈某受到应有的处罚,但是女孩的损失,永远也找补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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