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2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由北流市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原北流市拘留所副所长赖国涉嫌充当非法采矿“保护伞”一案。 经北流市监察委调查查明:赖国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非法采矿提供保护,充当非法采矿的“保护伞”,帮助请托人及其非法采矿的石场逃避处罚,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请托人钱款。此外,赖国还违规收受他人送的钱款,违规与他人合伙经商办企业,帮助他人查询并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无证生育两个孩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与他人合伙非法采矿,致使矿产资源遭受严重破坏。 赖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背离党的宗旨,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北流市纪委常委会、北流市监委委务会审议并报北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赖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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