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小孩消化不良去就医,医生(当时上楼梯后正对面直走的诊室)开了个电子处方和一份手写的处方,还特别交代这个手写的处方需在一楼的药店拿药。交费时电子处方花了近200,三,四盒药。手写的处方须另外到个地方去交费,当时很疑惑,医生开的药同在医院里拿药,为什么分两次在不同的地方交费呢?但为了小孩也不多想那么多,就直接去找那个所谓的药房。药房面穿白大褂的女人拿出一盒又一盒的药,说建议要连续吃一个月两个月,最后一算药费,又要交近760多块钱。还是为了小孩,忍了,既然是医生开的药就试试吧,拿的是都是那些助消化,增强免疫力的药,但小孩子吃了4-5天,没有改善,最后转别的医院看,花了几十块钱,第二天就好转,2天后就好了。原先开的电子处方里的药吃了不到一半就丢了,有的包装都没有拆开过(因为药品是一包一包拿给的,不是象别的医院一样拆开卖,吃多少给多少),那些所谓助消化,增强免疫力的药同样也是吃了不到一半就不了了之丢了。再后来象小孩的这种常见病就不会再去第一医院了,,,,
吊销执业证书已经是最大的惩罚,以后再也不能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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