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码,快速开始

查看: 53739|回复: 0

[今日爆料] 北流一名协警充当涉恶“保护伞”被移送司法机关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3-13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广州
日前,北流市监委对北流市公安局原协警黎俊余涉嫌充当涉恶团伙“保护伞”一案进行监察调查。
经查,黎俊余在北流市公安局民安派出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涉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其行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嫌犯罪。
timg.jpg
经北流市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将黎俊余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监察体制改革后,类似黎俊余这类“编外”、“协辅警”、“非中共党员”等身份的人员,都不是躲避监督的挡箭牌,只要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涉嫌违法,监委都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北流市纪委监委)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