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东湖初级中学2025年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招生氛围,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改革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5 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9 号)、《北流市 2025 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北教发〔2025〕46 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和入学对象
招生计划:北流市东湖初级中学2025年秋季期七年级计划招生950人。
二、招生范围
二环北路1号至105号→城东二路0001号至0213号(单号)→城东二路一里1号至37号→城东二路三里1号至12号→城东二路五里1号至28号→龙径路0001号至0109号→龙径路一里1号至35号→龙径路二里1号至211号→龙径路三里1号至75号→清湖路1号至30号范围内区域;大板塘公租房小区、石围肚廉租房、爱琴海小区、明瑞高中、市人民医院、农机公司、氮肥厂经适房、氮肥厂廉租房、东投金麟府、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云星钱隆、青湖经适房、金色阳光、东湖一号、东投状元府。
三、新生入学对象及需要提交材料
东湖初中新生入学对象是具有北流市城区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北流市城区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 2025 届小学毕业生。北流市城区新生入学对象主要分三大类,报名时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报名申请表的要求提交材料。
(一)本地户籍学生(以下简称 A 类)
1条件界定
本地户籍学生是指户籍在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含此日)前。
2需提交的材料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3)按照本地户籍学生界定入读服务学校的学生,可享受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定向生资格。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以下简称 B 类)
1条件界定
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军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适龄子女;(2)符合条件的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适龄子女;(3)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①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②入职满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适龄子女;③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4)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适龄子女;(5)在玉连续工作满 2 年的、有突出贡献的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的适龄子女。(6)符合条件的华侨的适龄子女。
2需提交的材料
(1)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2)政策性照顾对象相关证明材料:①**或士官证及部队师级或县(区)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②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相关证明材料;③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入职满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证明材料;④高层次人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证明材料;⑤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证明材料;⑥华侨证明材料。
(三)非本地户籍学生:申请由政府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第 C 类)
1条件界定
符合市城区购房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或无房产但以《居住证》申请入学的或玉商、玉工回归人员的随迁子女。2需提交的材料
(1)C1 类(以房产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①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学生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税收完税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2)C2 类(以《居住证》申请入学或玉商、玉工回归人员的随迁子女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学生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②2025 年北流市玉商、玉工回归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细则所需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2)。
注:不能按时提交有关证件或所提交证件不齐全、不合规定的,不能享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遇。跟随亲戚、朋友进入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遇。
四、学校招生录取要求及顺序
按 A 类、B 类、C1 类、C2 类顺序录取学生,如城区服务学校学位紧缺的由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一)A 类:本地户籍学生
本地户籍学生是指户籍在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内,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含此日)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户籍地服务学校范围内拥有 100%产权的居住类房屋,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1城区学校有下列情况的学生,如当年服务学校学位紧缺的,进行统筹安排:https://mmbiz.qpic.cn/sz_mmbiz_png/9lU6FwlRicGQlPC2QnRlxGlOw2nKqu54qpINEZnPhSExyKNb8IiaOiafxugUCggY0Wk0CpcsqOqnBcthTtEOEwiakw/640?wx_fmt=png(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挂靠在非直系亲属户籍;(2)城区内单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如父母在城区无房,实际居住在集体户口登记住址,到市房产登记中心开具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可在户籍划定的服务学校就读);(3)法定监护人房产占比不足 100%:所购房产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与兄弟姐妹或其他亲戚合资购买,所持房产产权占比不足 100%;(4)祖辈房产,适龄儿童少年随祖辈居住:若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合户不满 3 年;(5)房产未实际入住(由招生范围学校根据本校情况组织人员对实际入住情况进行入户调查);(6)户口迟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含此日)迁入的。
注:若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地址与居住的居住类房屋地址一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该居住类房屋 100%产权的,该户籍和房屋方能作为本地户籍学生入学的依据。在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须严格执行以上要求。2上门查看实际情况
现场审核材料后,各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门核查实际情况。
(二)B 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对于符合义务教育优待政策入学条件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经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后,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三)C 类:非本地户籍学生(申请由政府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
不具有北流市城区户籍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或无房产但持有本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有合法稳定就业、租赁住所的,按租房地址申请到本学区学校入学。1C1 类:以房产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
(1)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已交房并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2)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已交房但未实际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3)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购买房产未交房且未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2C2 类:以居住证申请入学随迁子女或玉商、玉工回归人员的随迁子女
法定监护人持有北流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且在北流市城区经商或务工,以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固定租赁住所申请入学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
注:现场审核材料后,我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门核查实际情况。
五、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我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由 2025 年北流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城区以外的镇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申请入学的;(二)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三)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本方案规定的地段服务学校报名,而是到其他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我校在新生报名过程中仔细核对报名材料,必要时会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社区或实地入户等方式核实报名信息真伪。
六、规范插班生转学
转学插班生是指除起始年级新生以外,符合转学条件需要中途插班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同城(镇)范围内不允许转学(学位紧缺的城区学校转到学位空余的城郊学校除外)。因学生父母工作变动,需要转学的学生自行到范围学校咨询就读,如城区学校学位已满不予接收,不管在城区是否有房产有户籍,或者符合城区就读范围,一律由 2025 年北流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城区以外的镇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要严格控制班额。
注:本方案只适用于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不适用于转学插班生。
七、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1.网上报名时间:
7 月 1 日至 7 月 7 日(报名期间每天晚上22:00 至次日 8:00 系统运维暂停报名)。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7 月 7 日 24 时,系统将关闭报名端无法继续报名。线上报名时因户籍、房产和社保信息未能匹配到服务学校等原因不能报名的新生,按要求准备好佐证材料原件统一在网上报名期间到服务学校现场报名。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1)在手机上报名。A 类和 C 类学生家长可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并安装“智桂通”App,进行实名注册并登录,在首页单击“办成一件事”,选 择“小学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初中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击进入,即可按提示内容填报信息及上传证明材料。
(2)在电脑上报名。A 类和 C 类学生家长可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简 称“桂通办”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并登录,在首页下拉页面后点击打开“高效办成一件事”页面,选择“小学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初中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击进入,即可按提示内容填报信息及上传证明材料。2线下报名
线下报名时间:2025年 7 月 8 日至 7 月 9 日。政策性照顾对象(B 类)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在网上报名期间,各学校设立报名事项咨询点,解答家长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老人及特殊家庭人员提供线下报名服务,由服务学校线下审核报名材料。报名时因通过户籍、房产、社保、居住证等信息未能匹配到服务学校等原因不能报名的新生,在网上报名期间按要求准备好佐证材料原件到服务学校现场报名。
特别提醒:以上报名方式不可重复填报,申请报读学校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学校。家长要认真阅读《2025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生入学报名操作指引》、常见知识问答等内容及要求,按时完成报名工作。家长提交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无法通过检验。
(三)学校核验材料
7 月 1 日—7 月 9 日,学校在网上核验材料。有需要补充、完善材料的,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家长补充、完善。家长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持新生入学相关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复印件留存,原件随身带走。审核不通过的,退回后引导家长到所属学区学校填报。如为现场报名的,学校审核材料的负责人对报名材料审核签名后,同时要把适龄少年儿童报名的信息录入报名系统。7 月 10 日—8 月 14 日,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新生入学材料进行整理、统计、报审、录取,并将新生录取名册上报 2025 年北流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新生录取名单查询时间及方式
8 月 15 日前,由学校公布新生名单。线上报名完成的,登录“智桂通”或“桂通办”查询;线下报名的,到学校查询。家长根据录取学校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7756350939
附件:扫码下载
附件2:2025年北流市玉商、玉工回归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细则.pdf附件3: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报名申请表.docx附件4 2025年北流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办理流程.pdf
移动端操作指南https://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NjQ4ODUyNDY5Mg==.html
电脑端操作指南
https://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NjQ4MDY1NDY0NA==.html
相关链接:北流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素材来源:北流市东湖初级中学
"梦想起航东湖畔!2025招生简章已上线,阳光政策护航成长。点击附件查详情,期待与你在书香校园共绘青春画卷!📚✨ #公平入学 #双减落地"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