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某某从一个网络认识的朋友处得知出借支付宝帮用于接收赌博平台的钱款便可以得到...
2024年1月,江某某从一个网络认识的朋友处得知出借支付宝帮用于接收赌博平台的钱款便可以得到高额报酬,江某某虽意识到支付宝账号可能被用于不当行为,但为了获得报酬仍将支付宝账号出借给“朋友”使用。之后,更是在“朋友”的指引下,亲自加入支付宝群聊抢红包(红包实为被害人被诈骗的钱款),并将抢到的红包转回给“朋友”。江某某在明知上游犯罪嫌疑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提供账号帮助上游犯罪嫌疑人进行接收、转移赃款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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